牛牛在线工具

盐酸氯米帕明片 - 药品说明书大全

114,195 条历史药品资料,提供原说明字段对照,不替代现行核准说明书。

本库为历史药品资料,不保证与现行核准说明书一致,不能用于自行诊断、选药或调整剂量。请以药品随附的现行说明书及医生、药师指导为准。

盐酸氯米帕明片

规格
25mg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H12020278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(国产)
药品名称 盐酸氯米帕明片 规格 25mg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、盐酸氯米帕明。 适应症(历史记录)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。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、恐怖性神经症。 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 口服。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,初始剂量一次25mg,一日2~3次,1~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 150~250mg,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。治疗恐怖性神经症,剂量为一日75~150mg,分2~3次口服。 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,如多汗,口干,视物模糊,排尿困难,便秘等。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,震颤,眩晕。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。偶见癫痫发作,心电图异常,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。 禁忌(历史记录) 严重心脏病、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、癫痫、青光眼、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。 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 肝、肾功能严重不全、前列腺肥大、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,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。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,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,才能使用本品。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。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、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。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 国药准字H12020278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(国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