氧
氧
- 商品名称
- 氧
- 规格
- 本品含氧量不得少于99.5%;使用钢制无缝气瓶包装,包装规格为:4L/瓶、5L/瓶、8L/瓶、10L/瓶、12L/瓶、40L/瓶。
-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- 国药准字H11022570。
-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- 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
药品名称
氧
商品名称
氧
规格
本品含氧量不得少于99.5%;使用钢制无缝气瓶包装,包装规格为:4L/瓶、5L/瓶、8L/瓶、10L/瓶、12L/瓶、40L/瓶。
成分
氧
适应症(历史记录)
用于缺氧的预防和治疗
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
长期使用浓度以30-40%(V/V)为限,应急时可吸入纯氧,或遵医嘱。
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
参见详细说明
禁忌(历史记录)
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
贮于阴凉通风处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应注意吸气内水蒸汽的饱和度;注意使用高压瓶装氧呼吸时,应配备专用合格的减压装置;开阀门应缓慢;如有漏气,应及时关闭阀门;使用者不能私自拆卸附件修理;与氧接触的物品不能沾有油污;远离火源及周围空气浓度不要>25%;运输和装卸钢瓶须戴好瓶帽、防震圈,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。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H11022570。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