麝珠明目滴眼液
麝珠明目滴眼液
- 商品名称
- 麝珠明目滴眼液
- 规格
- 0.3g*5ml
-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- 国药准字Z19990015
-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- 福建麝珠明眼药股份有限公司(国产)
药品名称
麝珠明目滴眼液
商品名称
麝珠明目滴眼液
规格
0.3g*5ml
成分
珍珠(水飞)、麝香、冬虫夏草、石决明(煅)、黄连、黄柏、大黄、冰片、蛇胆汁、猪胆膏、炉甘石(煅)、紫苏叶、荆芥。
适应症(历史记录)
消翳明目。用于老年性初、中期白内障;视疲劳;症见眼部疲倦、眼酸胀痛、眼干涩、视物模糊。
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
滴眼。取本品1支(0.3克)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,摇匀,即可滴眼,每次3滴(每滴1滴闭眼15分钟),1日2次。
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
偶见用药后,球结膜充血,轻度水肿。
禁忌(历史记录)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
1.忌烟、酒刺激食物。|2.用药后有眼痒,眼睑皮肤潮红,结膜水肿者停用,并到医院就诊。|3.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。|4.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,立即停药,并对症治疗。|5.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。|6.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。滴眼时要充分振摇,滴后旋紧瓶盖。|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,运动员慎用。|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|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|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Z19990015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福建麝珠明眼药股份有限公司(国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