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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酚皂溶液 - 药品说明书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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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酚皂溶液

规格
0.15g(以C26H23F3N4O6S计)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H20100090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珠海经济特区生物化学制药厂(国产)
药品名称 甲酚皂溶液 规格 0.15g(以C26H23F3N4O6S计)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妥舒沙星。 适应症(历史记录)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: 1.上下呼吸道感染:咽、扁桃体炎、急慢性支气管炎、肺炎; 2.泌尿生殖系统感染:肾盂肾炎、膀胱炎、前列腺炎、副睾炎、尿道炎、子宫内膜炎; 3.胆道感染; 4.肠道感染:细菌性痢疾、肠炎; 5.皮肤软组织感染:毛囊炎(包括脓胞性痤疮)、疖、痈、丹毒; 6.眼、耳、鼻、口腔感染:眼睑炎、睑板腺炎、泪囊炎、外耳道炎、中耳炎、副鼻窦炎、牙周炎; 7.其它:乳腺炎、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。 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 口服,成人一日0.3~0.45g(2~3片),2~3次服用。严重感染者一日0.6g(4片),分2~3次服用。 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 1.过敏反应:发热、呼吸困难、浮肿、间质性肺炎、光敏症、皮疹、皮肤瘙痒、嗜酸性细胞增多。 2.消化系统反应:恶心、呕吐、纳差、腹泻。 3.头痛、失眠、疲倦、痉挛、血小板减少。 4.偶可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、粒细胞缺乏症、假膜性肠炎、低血糖、肝功能异常。 禁忌(历史记录) 1.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; 2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。 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 1.肾功能减退者慎用,若使用,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; 2.肝功能不全者慎用,若使用,应注意监测肝功能,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; 3.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,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,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; 4.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,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; 5.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,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,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; 6.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、发红、肿胀、水泡、皮疹、瘙痒、皮炎时应停止治疗。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 国药准字H20100090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 珠海经济特区生物化学制药厂(国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