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美舒利片
尼美舒利片
- 商品名称
- 尼美舒利片
- 规格
- 100mg*10片
-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- 国药准字H20010359
-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- 广东心宝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
药品名称
尼美舒利片
商品名称
尼美舒利片
规格
100mg*10片
成分
本品主要成分尼美舒利。
适应症(历史记录)
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(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);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;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;痛经;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。
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
1.口服。成人,一次0.05~0.1g(半片~1片),每日二次,餐后服用,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,可以增加到一次0.2g(2片),日服二次。 2.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/kg体重/天,分二至三次服用。 3.老年病人的服药剂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。 4.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。
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
主要有胃灼热、恶心、胃痛等,但症状轻微、短暂,很少需要中断治疗。极少情况下,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。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、嗜睡、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(Stevens-Johnson Syndrome)等。
禁忌(历史记录)
1. 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。
2. 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。
3.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。
4. 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
1. 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。
2. 有出血性疾病,胃肠道疾病,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。
3. 本品通过肾脏排泄,如有肾功能不全,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。
4. 在服用本品之后,如出现视力下降,应停止用药,进行眼科检查。
5. 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。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H20010359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广东心宝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