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酸昂丹司琼片
枢丹
- 商品名称
- 枢丹
- 规格
- 4mg(按昂丹司琼计)
-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- 国药准字H10960146
-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- 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国产)
药品名称
盐酸昂丹司琼片
商品名称
枢丹
规格
4mg(按昂丹司琼计)
成分
盐酸昂丹司琼。
适应症(历史记录)
止吐药。用于: 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; 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。
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
1.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:化疗前15分钟、化疗后4小时、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,停止化疗以后每8~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(2片),连用5天。2.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: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,以后每8~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,连用5天。3.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:首剂须于放疗前1~2小时口服片剂8mg(2片),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,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。4.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: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(2片),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(2片)两次。
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
可有头痛、腹部不适、便秘、口干、皮疹、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、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。上述反应轻微,无须特殊处理。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。并有胸痛、心律不齐、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。
禁忌(历史记录)
对本品过敏者,胃肠梗阻者。
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
1.对肾脏损害患者,无需调整剂量、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。
2.对肝功能损害患者,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,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,因此,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。
3.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,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。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H10960146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国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