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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 - 药品说明书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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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

拜尼多

商品名称
拜尼多
规格
20g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H10950334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(国产)
药品名称 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 商品名称 拜尼多 规格 20g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、薄荷脑35毫克、合成樟脑56毫克、水杨酸甲酯30毫克、冰片5毫克、麝香草酚2毫克、丙酸倍氯米松0.1毫克。辅料为: 适应症(历史记录) 用于体股癣、手足癣等,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、湿疹、皮肤瘙痒症等。 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 外用涂于患处,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,每日2~3次或遵医嘱。 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 少数患者可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。 禁忌(历史记录) 1.皮肤损伤、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。 2.病毒感染者(如有疱疹、水痘)禁用。 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 1.只限外用,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,严禁口服。 2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3.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。 4.不宜大面积、长期使用;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。 5.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,面部、腋下、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。 6.在使用本品过程中,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,应立即停用。 7.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,请咨询医师处理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 国药准字H10950334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(国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