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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蓝清热颗粒 - 药品说明书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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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蓝清热颗粒

板蓝清热颗粒

商品名称
板蓝清热颗粒
规格
10g*20袋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Z20059001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(国产)
药品名称 板蓝清热颗粒 商品名称 板蓝清热颗粒 规格 10g*20袋 成分 南板蓝根、薄荷脑。 适应症(历史记录) 清热解毒,疏散风热,利咽消肿。用于外感风热,热毒壅盛所致感冒发热,头痛,目赤,咽喉肿痛,流感,急性咽炎,扁桃腺炎,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。 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 开水冲服,一次1袋,一日3次,重症可加倍,小儿酌减。预防流感等病毒感染可一日2袋,连服5日。 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 尚不明确。 禁忌(历史记录) 风寒感冒、脾胃虚寒者不宜服用。 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咳吐稀白痰。 4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服药三天后,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 国药准字Z20059001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(国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