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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 - 药品说明书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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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

艾普康

商品名称
艾普康
规格
10mg/支/盒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H20060214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(国产)
药品名称 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 商品名称 艾普康 规格 10mg/支/盒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博莱霉酰精胺。 适应症(历史记录) 本品用于头颈部恶性肿瘤。 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 1.单药治疗:博安霉素5~6mg/m2+生理盐水2~4ml,肌注或静注每周3次,连用四周.|2.联合化疗:博安霉素可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,剂量应减少,博安霉素5~6mg/m2+生理盐水2~4ml,肌注或静注,每周2次,连用2周,休息1~2周,为一周期. 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 1.本品可引起发热?寒战?肌肉疼痛?消化道反应,皮肤色素沉着。|2.个别病人有过敏反应。.|3.肺毒性较同类药物轻,不排除长期用药导致肺纤维化的可能。 禁忌(历史记录) 1.对博莱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。|2.对有肺?肝?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慎用。|3.肺放射治疗患者慎用。 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 1.给药后如患者出现发热现象,可给予退热药.对出现高热的病人,在以后的治疗中应减少剂量,缩短给药时间,并在给药前后给予解热药或抗过敏剂.|2.病人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给药,停药后症状可自然消失.|3.病人如出现咳嗽?咳痰?呼吸困难等肺炎样症状,同时胸部X-光片出现异常,应停止给药,并给予甾体激素和适当的抗生素.|4.偶尔出现休克样症状(血压低下?发冷?发热?喘鸣?意识模糊等)应立即停止给药,对症处理.|5.需按医师处方,指示用药.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 国药准字H20060214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(国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