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友灵贴膏
骨友灵贴膏
- 商品名称
- 骨友灵贴膏
- 规格
- 5×6.5cm
-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- 国药准字Z21022113
-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- 沈阳市长青制药厂
药品名称
骨友灵贴膏
商品名称
骨友灵贴膏
规格
5×6.5cm
成分
红花 18g,威灵仙18g,防风 18g,延胡索 31g,续断18g,鸡血藤 18g,蝉蜕 13g,何首乌13g,川乌 18g,樟脑3g,薄荷脑3.75g,马来酸氯苯那敏0.5g,冰片3g,水杨酸甲酯 1.5g,颠茄流浸膏6g。
适应症(历史记录)
活血化瘀,消肿止痛。用于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肿胀,疼痛。
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
外用,将皮肤洗净揩干,贴于患处,每片可贴1~2天。
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
个别患者出现局部皮肤发红,发痒等过敏反应
禁忌(历史记录)
孕妇禁用。
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
1.本品为外用药。|2.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|3.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。有出血倾向者慎用。|4.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。哺乳期妇女慎用。|5.青光眼、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|6.经期妇女慎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|7.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,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。|8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|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|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|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|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|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Z21022113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沈阳市长青制药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