氨甲苯酸氯化钠注射液
唯卡
- 商品名称
- 唯卡
- 规格
- 100ml:氨甲苯酸0.2g和氯化钠0.9g。
- 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- 国药准字H20031167
- 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- 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
药品名称
氨甲苯酸氯化钠注射液
商品名称
唯卡
规格
100ml:氨甲苯酸0.2g和氯化钠0.9g。
成分
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苯酸,其化学名为对氨甲基苯甲酸一水合物.
适应症(历史记录)
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,包括急性和慢性、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,后者常见于癌症、白血病、妇产科意外、严重肝病出血等。
用法用量(历史记录)
静脉滴注,一次0.1~0.3g,一日不超过0.6g。或遵医嘱。
不良反应(历史记录)
1.本品与6-氨基己酸相比,抗纤溶活性强5倍,不良反应极少见。
2.未见过敏反应,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,偶有头昏?头痛?腹部不适。
禁忌(历史记录)
有心肌梗死倾向者应慎用。
注意事项(历史记录)
1.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。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(如急性心肌梗死)宜慎用。
2.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,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,影响脏器功能,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。如有必要,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。
3.如与其他凝血因子(如因子Ⅸ)等合用,应警惕血栓形成,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。
4.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,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。
5.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,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。
6.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,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。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,用量也应减少。
批准文号(历史记录)
国药准字H20031167
生产企业(历史记录)
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